《大兴安岭地区疫情期间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的实施方案》问答解读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1 20: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问:针对疫情期间的这个《方案》,有哪些特别的地方?

答:直白的来讲,咱们这个针对疫情期间的《方案》要更暖心一些,具体表现在:  

一是支持群体“更多”了。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小微企业进入门槛“更低”了。为适应当前小微企业新招工有限的现状,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新招工人数占比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支持条件。

三是对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担保贷款支持。

四是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

五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个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50%、25%和25%。

问:我要是还有想了解的方面,我该咨询哪个单位?电话是多少?

    答:解释机关是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单位联系电话:0457-2115055


原文链接: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xslyjtgsbgs/xsbzfxxgk/xsbzc/xsbdqgfxwj/4412

政策解读:http://www.dxal.gov.cn/zwgk/zcjd/content_8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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