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农商行系统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农商银行系统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2019至2025年,农商银行系统逐步实现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显著提高,实现资本实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监管评级、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的总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末,农商银行系统资产总额达到140亿元,存款达到105亿元,贷款达到70亿元,涉农贷款占比40%以上。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总占比达到80%,农户建档授信覆盖面100%,不良率保持在3%以下。年均实现拨备前利润2亿元水平,向地方缴纳利税合计达到0.8亿元。监管评级继续保持2级以上。第二步,到2025年末,农商银行系统资产总额达到180亿元,存款达到155亿元,贷款达到100亿元,不良率保持在2%以下。年均实现拨备前利润2.5亿元水平,向地方缴纳利税达到1亿元。监管评级继续保持2级以上,达到全国标杆农商银行水平,实现h股或a股上市。
三、文件执行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印发之日起。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
落实的措施要求
第三条 积极推动农商银行系统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三条制定。
(一)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三条(一)制定。大兴安岭农商行已经将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此条款同时征求了地区银保监分局意见。
第四条 持续提升农商行系统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四条制定。
(一)全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四条、(一)制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服务“三农”具体工作举措。
(二)加大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四条、(二)制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加大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的具体工作举措。
(三)持续推进、巩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四条、(三)制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推进、巩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工作举措。
(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四条、(四)制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具体工作举措。
第五条 健全完善农商银行系统风险防控体系。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五条制定。
(四)规范“三大”基础业务行为,提升合规文化理念。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文件制定。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具体工作举措。
(五)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文件制定。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具体工作举措。
(六)开发监管数据报表系统。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文件制定。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安岭农商行细化了具体工作举措。
(七)加强风险事件处置能力。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第 五条(七)制定。
第七条 成立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6号)文件要求。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成立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研究推进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全面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各成员单位推动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全面工作的职责任务,确保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七、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大兴安岭金融服务局 咨询电话:0457-2115055
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
2019年6月26日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zhzw__gfxwj/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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