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11月2日,呼中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副区长周丽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鹏及区政府、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瑞杰强调,要坚持学深细悟,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吃透原文思想,领会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严格对标对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大落实落靠。要立足“四个机关”定位,牢记“三个务必”,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呼中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张瑞杰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文旅融合,大力宣传“中国最冷小镇”文化品牌,讲好呼中故事,让呼中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打响炒热,提高呼中知名度、影响力,进而推动呼中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发展。要提高能力水平,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新任命的同志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想事干事勇于担当,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强烈的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依法履职、勤勉务实,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法治呼中建设再创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会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呼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呼中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俊洪宣读了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养老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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