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 发布机构: 行林办秘书科
发布日期: 2012-04-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办〔2012〕24号 主题分类: 地区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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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现行有效

加格达奇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2-04-18 10:15:13 【字体: 】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当加格达奇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机场及各救援协作单位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最短时间内使机场恢复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兴安岭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相衔接。

 1.3适用范围

   《加格达奇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适用于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机场及其区域系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主、副)跑道中心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1.4基本原则

 1.4.1在地委、行署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责,明确分工,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确保加格达奇机场公司及各救援单位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减少财产损失。

 1.5启动条件

 当机场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1.6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机场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两大类;包括航空器突发事件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1.6.1航空器突发事件:

 1.6.1.1航空器失事;

 1.6.1.2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漏;

 1.6.1.3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爆炸物威胁、劫持等;

 1.6.1.4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漏;

 1.6.1.5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

 1.6.1.6航空器火警;

 1.6.1.7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1.6.2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1.6.2.1机场内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1.6.2.2机场设施失火;

 1.6.2.3机场危险化学品渗漏;

 1.6.2.4自然灾害;

 1.6.2.5医学突发事件;

 1.6.2.6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2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统一领导指挥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常设机构。

 2.2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 组 长:黑龙江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区长

    加格达奇机场总经理        

 成    员:大兴安岭军分区副司令员

    武警大兴安岭支队支队长

           武警大兴安岭森林支队支队长

    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局长

    武警大兴安岭消防支队支队长

           大兴安岭行署卫生局局长

    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站长

    加格达奇机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中航油加格达奇供应站负责人

      航空器营运人驻机场负责人 

2.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3.1就关系影响人员伤亡、航空器或者其他建筑物、设施、设备严重损伤的救援行动(措施)做出决策;

2.3.2授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面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2.3.3协调地方各部门参与机场应急救援工作;

 2.3.4批准向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

 2.3.5研究、讨论、批准《预案》。

 2.4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加格达奇机场总经理

 副 总 指 挥: 加格达奇机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加格达奇机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现场副总指挥:加格达奇机场当日值班经理

 公安指挥官:加格达奇机场公安派出所所长

 消防指挥官:加格达奇机场消防大队大队长

 医疗指挥官:加格达奇机场医务室主任

 成       员: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航务部经理

     地面保障部经理

     综合部经理

      运输服务部经理

      安全检查站站长

               财务部经理

 2.5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2.5.1当机场发生突发出动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果断地向各救援单位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立刻下达救援指令; 

 2.5.2指挥、协调和调动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就已经发生的应急救援行动发布指令;

 2.5.3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及时向航务部提供《航行通告》资料;

 2.5.4根据总指挥指令,发布突发情况解除指令;

 2.5.5根据总指挥指令,组织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2.5.6组织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对应急救援工作全过程进行评估;对《预案》中不适用的部分进行修订;

 2.5.7当机场发生突发出动等级的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向救援领导小组提供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2.5.8每年检查一次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按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5.9至少每季度核实一次各救援单位负责人的名册及其电话号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变更; 

 2.5.10每半年检查一次各救援单位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登记编号、存储保管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情况,保证应急救援设备完好;

 2.5.11根据《预案》规定及中国民航局其他有关规则,制定应急救援项目检查单;

 2.5.12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预案》进行修订。

 2.6 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

 2.6.1警务组:

 组  长:行署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行署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成 员:行署公安局、行署公安交警支队、加区公安局、加区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新闻采访秩序,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和摄像等工作。

 2.6.2救援组:

 组  长:大兴安岭军分区副司令员

 副组长:武警大兴安岭支队队长

武警大兴安岭森林支队支队长

武警大兴安岭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驻加各部队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救及消防救援工作。

 2.6.3医疗救护组:

 组  长:行署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加格达奇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总医院、大兴安岭疾控中心、加格达奇区医院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伤情分类、现场救治、医院救治和消毒防疫工作,负责医疗事件的调查工作。

 2.6.4宣传报道组

 组  长:地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副部长

 副组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地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大兴安岭日报社主任

 成  员:地委宣传部新闻科、地区电视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兴安岭报社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外来新闻记者及新闻发布工作。

 2.6.5联络接待组

 组  长:行署秘书长

 副组长:行署管局办主任

 成  员:行署办公室、行署接待处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外来人员的联络与接待工作。

 3 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

 3.1航空器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3.1.1原地待命:当得知机场通知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突发事件,但该故障仅对航空器安全着陆造成困难,各救援成员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3.1.2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现故障等紧急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情况,各救援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3.1.3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情况,各救援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增援加格达奇机场。

 3.2救援力量的集结

 3.2.1场内集结地点

 1号集结地(航站楼前机坪)、2号集结地(18号跑道端掉头坪)、3号集结地(36号跑道端掉头坪)、4号集结地(航站楼前停车场);

 3.2.2施救时间

 3.2.2.1机场内施救时间:消防车辆到达现场不超过6分钟,其他各救援单位应迅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

 3.2.2.2机场外施救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佳路线,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4应急救援指挥权的实施与移交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下列顺序实施指挥:总指挥—总指挥授权的值班经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员。当地政府领导到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后,即在其领导下实施指挥。

 5应急救援信息和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必须经民航总局批准,由救援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对外发布;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批准,新闻记者在公安人员引导下方可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指定区域进行采访和拍摄,但不得影响救援工作。

 5.1本预案由加格达奇机场公司负责解释。

 5.2附件:应急救援信息传递图。

 5.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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