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020 | 发布机构: | 地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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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民政局开展2021年全区社会救助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1 09: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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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民政厅和地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际,地区民政局以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主题,于7月在全区开展社会救助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讲解、查看内业、入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汛情期间救助资金发放情况、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完成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和使用、2021年“双十”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及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困难群体工作实施方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全面掌握了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的进度及推进情况,2021年按照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对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提标,截止目前各县(市)、区已提前完成2021年提标工作,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重点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操作流程及家庭经济核对工作进行了讲解,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此次检查,共计走访困难家庭200余户,发现档案管理不完善等问题10余项,已对相关县(市)、区民政部门下达整改意见,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为加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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