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5451 | 发布机构: | 塔河县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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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举办诚信体系建设暨信用信息“双公示”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全面落实国家、省、地对“双公示”工作的要求,7月21日,塔河县营商局举办了以“诚信体系建设暨信用信息‘双公示’”为主题的“营商大讲堂”培训会,诚信塔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近3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采取线上视频的方式,塔河县营商局工作人员精心制作课件,为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互联网 ”、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以及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等方面知识,特别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信用数据共享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和演示。
塔河县营商局局长赵丽在开班中指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做好加快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管理制度、支持信用惠民便企、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工作。诚信塔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双公示”工作流程,确保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的常态化。
通过此次培训,使与会人员提高了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认识,为大力推进塔河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双公示”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的相关文件要求,规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这项工作旨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实“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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